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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12】重庆市万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3年7月)

来源:米乐m6在线登录网址    发布时间:2024-04-25 14: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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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经同意私行占用万州区新田镇天德村4组集体土地建造作汽车修理用房子和设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办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办理法施行法令》(2014年修订)第四十二条和《重庆市国土资源房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八条第五项

  1.责令秦绍艮交还不合法占用的万州区新田镇天德村4组1443.3平方米集体土地,没收在不合法占用的土地上建筑的建筑物和其他设备;

  2.处秦绍艮不合法占用万州区新田镇天德村4组1443.3平方米集体土地罚款人民币21532.7元,大写:贰万壹仟伍佰叁拾贰元柒角(按契合土地利用总体设计10元∕平方米、不契合20元∕平方米核算)。

  未经同意私行占用万州区孙家镇飞龙桥社区3组集体土地建筑玻璃大棚,并在玻璃大棚内部建筑小木屋、竹木走廊、铺设地砖等,一起在玻璃大棚周边建筑办理房、厕所、硬化地坝等建(构)筑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办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办理法施行法令》(2014年修正版)第四十二条、《重庆市国土资源房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八条第(五)项

  1.责令重庆佛印山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交还不合法占用的万州区孙家镇飞龙桥社区3组3081.93平方米集体土地,没收在不合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备。2.处重庆佛印山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不合法占用万州区孙家镇飞龙桥社区3组3081.93平方米集体土地罚款人民币30819.3元,大写:叁万零捌佰壹拾玖元叁角。(契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10元∕平方米核算)。

  未经同意私行占用万州区龙沙镇龙古社区9组(原龙安村9组)集体土地建筑彩钢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办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办理法施行法令》(2014年修正版)第四十二条、《重庆市国土资源房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八条第(五)项

  1.责令晏家清交还不合法占用的万州区龙沙镇龙古社区9组(原龙安村9组)115.16平方米集体土地,没收在不合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备。2.处晏家清在万州区龙沙镇龙古社区9组(原龙安村9组)不合法占用115.16平方米集体土地罚款人民币1151.6元,大写:壹仟壹佰伍拾壹元陆角(按10元∕平方米核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办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办理法施行法令》第五十七条

  1.责令重庆石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交还不合法占用的万州区沙河大街孙家村2组716.44平方米集体土地,没收在不合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2.处重庆石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不合法占用万州区沙河大街孙家村2组716.44平方米集体土地罚款人民币71644元,大写:柒万壹仟陆佰肆拾肆元(按100元∕平方米核算)。